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为提升焦作两级法院少年家事法官对该法在司法实践中的理解与适用,2月10日上午,焦作中院举办全市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会,邀请焦作师专副校长高闰青为焦作两级法院少审、家事团队授课。
据悉,高闰青是教育学博士,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家校社共育专委会理事,教育部“国培计划”专家,河南省家庭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焦作市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主任,主要从事教育基本理论、家庭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她曾获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拔尖人才)、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人文社科类)等称号。
培训会现场,高闰青以《家庭教育立法背景下家校社政协同育人的新机制》为题,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教育立法的背景、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精神内核、家校社政协同育人的新机制等四个方面,结合多年的学术研究和教学实践经验,对家庭教育立法及实施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在交流互动环节,焦作两级法院法官与高闰青就如何提高化解家事矛盾纠纷技巧、如何“依法带娃”“科学育娃”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培训会气氛热烈,获得圆满成功,与会人员点赞此次培训会,觉得受益匪浅、意犹未尽。
此次培训会的举办,使焦作两级法院少年家事法官全面认识到《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及实施的重要性,充实了做好家庭教育指导的方法和技能,为今后更好地做好少年家事调解和审判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
下步工作中,焦作两级法院少年家事法官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审判职能,学习和贯彻实施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