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张某作为曾横行武陟县城乡及其周边区域的程某犯罪集团的“漏网之鱼”,终获刑罚。
据介绍,2012年至2016年,程某伙同谭某、潘某、荆某、郑某等人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在武陟县城区、大虹桥乡等地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程某为首、被告人潘某、谭某、荆某、郑某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陈某田、陈某垒、张某、苗某为一般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他们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6年12月9日1时许,被告人张某受程某指使,为帮其出气,伙同李某、陈某(二人另案处理)驾车行至武陟县大虹桥乡西司徒村,手持木棍冲入程某凯家中,强行进入卧室寻找程某凯,对其父恐吓威胁,在确认程某凯不在家后,掀翻桌子、砸碎窗户。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一直在逃,但随着该案同伙的陆续归案、伏法,被告人张某慑于司法机关惩治黑恶势力的强大决心,最终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严重妨碍他人的居住安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结合张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