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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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字号产品藏隐患?法院与执法部门联合出击!

  发布时间:2022-03-18 15:49:26




针对市场上一些商家在“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激素、抗生素等化学品,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现象,近日,博爱县法院联合博爱县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健委共同开展了“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执法检查和法治宣传活动。

“消”字号产品通常是指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在联席工作会议上,博爱县检察院介绍了“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等违法情形的危害和行政机关的监管重点,以及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几种形式。博爱县法院行政庭重点介绍了在办理该类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机关在程序和实体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博爱县市场监管局和卫建委表示将对商家的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将伪劣商品消灭在萌芽,坚决杜绝不合格“消”字号产品流入市场。

随后,四部门人员进入药店、民营医院、母婴店等进行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经现场检查发现,在一些零售药店“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的说明书上,还存在不符合规范和非消毒产品使用“消”字号许可证号等违法情形。针对该情况,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对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或标示虚假、无效批准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对标示为消毒产品、但产品标签或说明上有宣传药品疗效,对不属于消毒产品但使用“消”字号的产品和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理,法检两院干警进行了法治宣传。

此次活动共走访销售门店40余家,门店负责人纷纷表示,会从正规渠道购进该类产品,同时索要和保存相应票据以及许可证,严把入门关,对未按规定生产的“消”字号产品坚决杜绝购进和销售,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市场氛围,让消费者能够放心购买和使用该类产品。




责任编辑:时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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