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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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政实现信息共享 助力家事、婚姻审判快又准

  发布时间:2022-04-18 11:48:33


为致力构建社会治理“大格局”,统一婚姻信息登记备案工作,便于行政管理、司法办案,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民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焦作市婚姻信息府院共享制度》(试行),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司法效率、社会效益。

据介绍,以往在法院的家事、婚姻等案件的审判中,总是出现在办理婚姻案件时查询不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而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案件信息,民政部门同样查询不到的情况。信息的不对等,导致法院审判工作、民政部门登记工作的滞后、工作效率的降低;来回跑趟、准备大量纸质材料、办理手续繁琐,也给当事人带来很多麻烦。

因此,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此《共享制度》。这也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与民政部签署的《关于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合作备忘录》、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民政局签署的《关于适用离婚证明书相关事项工作备忘录》、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安排部署的具体要求和体现。

《共享制度》中要求,成立焦作市婚姻信息府院共享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对接工作。全面开启经民政局登记婚姻信息与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信息共享,努力做到公民离婚信息在民政部门全面登记、备案。

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我市两级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联络员向各县(市、区)民政局提供相关离婚信息材料。民政局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婚姻登记系统中,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民政局为人民法院司法工作查询提供便利条件,设立政法查询专门窗口,允许以约定备案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方式事先简易查询,简易查询应当由人民法院专设的联络员统一进行,且相关查询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查询手续。

“通过这个共享机制,对于公民经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信息已在民政局婚姻登记系统中备案的,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不再要求公民提供相关材料,减少群众办事手续,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公民多元化的办事需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庭庭长李玉香介绍说。



责任编辑:时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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