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充实中层干部队伍,创新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干部用人机制,10月14日上午,焦作中院在一号审判大厅召开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动员大会。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在会上做重要讲话,焦作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明主持会议,部分党组成员以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焦作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红岩宣读了《关于印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层正职竞争上岗方案>的通知》和实施细则。
随后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做重要讲话。
江院长指出:近年来,在市四大班子和省高院的监督指导下,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各部门正、副职负责人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坚持公正司法,认真贯彻执行院党组的各项决定,带领干警审结执行了大量的案件,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焦作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突出贡献。对于中层干部所付出辛勤劳动和取得的成绩,市委和院党组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全院干警也有很高的评价。但是,一部分中层干部因为年龄的原因即将从中层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为了继续保持中院工作长期发展的良好势头,增强中院干部队伍的活力,就需要将一批年轻的、优秀的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为此,焦作中院党组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公务员法》和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焦组干[2009]94号)要求,结合全院中层干部队伍现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为搞好这次竞争上岗工作,江院长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行干部竞争上岗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推动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落实,形成年轻、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法院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推行竞争上岗是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需要。事业兴衰,关键在人,我们要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人观念的转变和选人机制的创新。近年来,在各部门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的带领下,全院广大干警在人员少、任务重、干扰多的情况下,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坚持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审结和执行了一大批各类案件,为焦作市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层领导干部,担负着承上启下的任务,是各部门工作的领头人,在一个部门的全局工作中处于关键地位,负有全面责任,如何正确发挥表率作用,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根据中央关于干部选拔的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四化标准,我们就是要通过竞争上岗,把那些德、能、勤、绩、廉,讲实话、办实事、公道正派、实绩突出,有群众基础的同志选拨到领导岗位上来,就会产生一种向心力、凝聚力和感召力,不仅能够出色地开展工作,而且能够影响和改善一个部门的风气和精神面貌。
(二)推行竞争上岗是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开始于99年。10年来,从全市和中院的情况来看,对竞争上岗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条件、资格、程序和方法都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和探索,中院也先后两次进行了竞争上岗,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实践证明,竞争上岗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积极参与竞争,有利于在更大的范围内选人,有利于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科学合理的干部管理机制,激励广大干警的竞争意识和工作热情,警示和制约那些平时作风散慢、工作消极,不服从领导,爱拨弄是非的人员,以弘扬正气,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使我们的这支队伍承担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历史重任。
(三)推行竞争上岗是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一是在我院现有中层干部队伍年龄偏大。44名中层干部中,52岁以上(含52岁)的14人,占现有中层干部总数的30 %,45岁-51岁的 14人,占现有中层干部的33 %,41-44岁的12人,占现有中层干部的28%,40岁以下的4人,占现有中层干部的9%。二是近年来,市编制部门批准我院内设了书记官管理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三庭等机构,至今仍然没有配备中层干部,影响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我院现有的中层副职和副科级干部中有很多同志素质较高,在审判、执行和各项工作中起到了骨干作用,这些同志年富力强、知识面广,有较高的法律业务水平和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我们这一次竞争上岗就是要优化各部门领导班子年龄、文化结构,建立一支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中层干部队伍,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作用,把全院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二、坚持原则,选贤任能,顺利推进竞争上岗工作
推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真正把优秀人才选拔上来,这次竞争上岗将坚持如下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次部分中层领导干部竞争工作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要坚持院党组的主导地位,始终牢牢把握工作全局和方向,凡属重大问题均需经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竞争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把那些符合“干部四化”标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水平,能严明律己、克己奉公、以身作则的人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三是为审判工作服务原则:要坚持干部人事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通过竞争上岗,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法官管理水平,改善审判工作质量,为促进法院各项审判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提供组织保障。
四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这次竞争上岗过程中,将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重要依据。在这次竞争上岗过程中,我们让广大干警对所有参加竞争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这一票很关键,大家一定要严肃认真地运用好自己的权力,全面客观地对竞争者做出评价,做到知人善用。同时,院党组还将着重把实绩作为评价干部德才素质的主要依据,优中选优,确定中层人选。重点考察干部在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廉政建设、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的情况以及为实现任期目标等方面所制订的规划和措施。
五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条件公开,使每个干警对自己的自身条件做到心中有数;坚持方案公开,宣传贯彻到每一个干警,要让每一个人知道中院现在正在开展竞争上岗,如何开展,开展的内容和时间安排;坚持程序公开,不搞暗箱操作;坚持结果公开,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六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评委打分、全体干警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经过严格认真的考察,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全面客观地选人用人。
七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这次竞争上岗工作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公务员法》,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和《法官法》的规定和要求办事,对个别心术不正,投机钻营的人,一经举报、核实,坚决不能使用。
八是干部知识化、年轻化原则: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在五年纲要中明确提出法院干部要坚持知识化、年轻化的标准,要建立一支适应新世纪、新形势审判工作需要的法官队伍。我们要站在不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高度,努力选拔那些知识结构新、年富力强的干部进入中层领导岗位,使焦作中院的各项审判工作努力走在全省法院的前列。
针对此次竞聘上岗工作,江院长又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这次中院部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涉及职数多、面广、范围大,工作任务很艰巨。因此,现任各部门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把这项工作搞好。广大干警要消除各种模糊认识:一是认为“搞竞争上岗,只不过是走走过场,遮遮眼目,何必那么认真”。这种消极的思想是非常错误的,在这里我可以向大家表明,院党组对搞好这次竞争上岗的信心和决心很大,我们一定要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严格考核,正确集中群众和评委的意见,同时,也要求全院干警正确认识和严肃对待这次竞争上岗。二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不负责任的态度。新的形势对法院的队伍建设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院兴我荣、院衰我耻,因此,全体干警一定要认真站在法院建设的高度,无论自己是否参与竞争,都要执行党组的决定,积极参与和支持竞争上岗工作。三是“想当中层干部,不跑跑怎么行”的错误想法。有这种念头的人,大可不必这样想,这次竞争上岗全部内容都将被公开,干警评议和评委打分结果,在市人大常委会、纪检监察有关人员的严密监控下进行统计汇总,分中层正职和副职两个层次,按照竞争部门职务及得分名次,依次张榜公布,消除了“暗箱操作”。
(二)鼓励干警积极参与竞争。实行竞争上岗对每一个干警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次锻炼,而且是让领导和群众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一个好机会。院党组希望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干警,消除思想顾虑,鼓起勇气和信心,踊跃报名参加竞争,把自己交给组织上来挑选,让群众来评议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大家一定要正确认识竞争上岗。竞争上岗不是要官、争官、表现自己、吹嘘自己,而是一次自我展示,无论你竞争成功与否,都是一次很好的锻炼,也是对党组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如果哪位同志竞争成功,也不要骄傲、沾沾自喜,要谦虚谨慎,接受新任务,挑起新担子,经受新考验,做出新成绩。如果这次竞争未能如愿,也不要气馁,既要看到自己的优势,也要找准自己的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为下一次的竞争成功,积累经验,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教育引导,保证竞争上岗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本次竞争上岗,变动大,涉及人员多,这既关系到今后我院各项工作是否能够搞好,同时也与干警的切身利益相关。希望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引导,做好思想工作。为保证竞争上岗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安排,组织本单位干警进行讨论学习和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要严肃纪律,强化时间观念。
(四)严格遵守纪律,抵制各种不良倾向。中院这次部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要特别强调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要顾大局,识大体。每个干警都要出于公心、诚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介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情况。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以找院领导当面谈,或写信,但要署名,我们要光明正大,有话当面讲,有事摆在桌面上谈,只要你的意见正确,就会被采纳。不能搞自由主义,对那些在竞岗期间请客送礼拉选票、串联、打招呼、搞部门小团体主义和宗派主义的,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竞岗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不参加竞争上岗的同志,要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积极为党组献计献策,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竞争的同志。
(五)勤奋工作,坚守岗位,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当前,中院正处在全力冲刺,努力完成省院规定各项目标的关键时期,审判、执行、信访稳定等任务都十分繁重。为此,全院干警要做到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在搞好竞争上岗的同时,要扑下身子,认认真真办好各类案件,抓好绩效考核各项任务的完成。现任中层干部更要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真正负起责任,努力做到竞争上岗和审判工作“两不误”,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焦作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明提出了三点要求:
1、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江院长讲话精神,提高认识,端正思想,自觉执行院党组各项决定,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确保中层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认真解决干警思想上存在的各种问题,为竞争上岗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3、目前中院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竞争上岗期间,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院干警要继续搞好案件审理、执行和其它工作,确保全院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