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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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四方连线 隔空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05-18 09:56:41


近日,博爱法院行政庭法官李纯裕和闫琳琳利用中午加班加点,针对涉诉当事人居住外省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想方设法与当事人进行联系,最终四方连线,跨省调解一起再审案件,使案件在当前疫情防控严峻的态势下及时化解,调解款当场兑现。

原来,河南博爱籍的李某在深圳经营车辆期间,将其所有的一辆重型货车挂靠在深圳市某运输公司,因挂靠公司将车辆注销,后李某经中介朱某介绍将车辆出卖给广西籍张某,张某支付购车款35000元、中介费5000元,李某收到车款后未将车辆行驶、营运证等交付给张某。在广东省公安厅开展重型货车隐患清零工作中,排查出该车辆在广西省,广西省警方协助深圳警方找到该车后将车辆扣留,经公示后由广西省警方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随后,张某在博爱县法院起诉李某、朱某要求返还购车款,李某、朱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博爱法院一审判决李某返还张某购车款35000元,朱某返还张某中介费5000元。案件生效后,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李某的35000元全部执行完毕。后经李某申请,本案经审查提起再审。

由于当前全国疫情比较严峻,考虑到当事人张某在武汉务工,张某的委托代理人为郑州律师,李某、朱某在广东务工,几个当事人来回奔波有一定的风险性,于是博爱法院远程连线开庭审理。经过远程开庭,法官发现双方对车辆被强制报废产生的原因有一致的认识,思想上有将纠纷解决、风险共担的想法。

于是,庭审结束后,法官不放弃,抓住申诉方李某是为了讨个公道,又借助其亲戚做工作,李某同意返还一半车款。通过视频连线张某,张某陈述了在武汉打工,由于疫情收入不好的状况,最终李某让步,由张某返还李某7000元,所有纠纷了结。张某当场转账给李某7000元,案件顺利解决。

责任编辑:时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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