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解放区法院审结一起校园欺凌案件,三名未成年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因涉案双方都是未成年人,为做好“双向保护、特殊保护”,最大限度地抚平受害少年所受创伤,帮助失足少年走好人生路,少审法官的工作仍在继续……
5月10日,市中院、解放区法院与团市委联合,组织有关熟悉、热爱和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担任社会观护员,对该起案件当事人、监护人,开展专业细致的观护帮教指导和心理干预疏导。帮教工作开始前,少审法官和社会观护员深入沟通,详细了解案件情况,逐个分析未成年人失足犯罪、被侵害的原因,根据“案情+家情+性情”,制定个性化教育指导方案,对当事人、监护人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帮助。
同时,根据今年颁布施行《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法院对三名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颁发《家庭教育令》,要求监护人认真反思在履行抚养、监护、教育过程中的问题,责令法定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依法承担家庭教育义务。
针对该起案件中反映出的学校宿舍管理制度虚化、法治宣传教育不到位、被害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法院向有关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明确提出深化普法教育、细化管控措施、强化风险意识、净化网络空间等工作建议,不断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切实做好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近年来,焦作少年审判工作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大化”理念,秉承“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加强部门协作联动,积极探索“法庭家庭第三方联合帮教机制”,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积极作为。
一是联手共建法治校园。通过法院开放日、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近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举办法庭开放日80余次,开展送法进校园50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10万余册。二是开展联合帮教。设立“一档两报告三教育”工作流程,为未成年被告人制定专属帮教套餐。寓教于审,将法庭教育作为庭审重要环节。注重家庭教育,指导父母做好家庭教育。联合第三方力量,为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联系爱心企业和学校,助其复工复学。三是加强观护救助。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为生活困难少年儿童申请司法救助、减免诉讼费等。四是注重特殊群体关爱。先后在武陟、温县等地学校建立5个留守儿童关爱站,在博爱成立“未成年人关护教育基地”,设立法官驻校办公室,法官与留守儿童形成一对一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