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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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式”监督 “刨根式”检查

马村区法院:“十步法”让执行“步步到位”

  发布时间:2022-08-17 08:55:47



目前,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正在全市法院如火如荼开展着。马村区法院瞄准重点区域,锁定关键环节,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执行案件初次接待、执行案件集约办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等各项新举措纷纷落地,原有的“一人包办到底”的传统模式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分工合作、分段办理、分段负责的标准作业流程,执行工作更透明、更公正、更高效。

该院对标最高法院提出的“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运行模式,推出了“1+3+6”执行案件质量十步保障法(以下简称“十步法”),实现了执行工作由“办案”向“办事”转变。“十步法”运行半年来,该院执行质效突飞猛进、显著跃升,在首次执行案件的12项核心考核指标中,执行完毕率、结案平均用时、终本率等6项指标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名,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实现了双提升。

“一审” 严把“入口关”

执行立案是第一道关,关乎案件能否顺利执行、甚至是成与败的问题,是执行案件质量的首要保障。

“拿一起财产继承案件为例,法官判决4名继承人均有继承权,各继承房产的四分之一,但是进入执行阶段后,一些问题就暴露出来了,涉案房产目前谁在占有?如果处置房产,谁来居住?谁来出钱?……这些判决书上都没有明确体现。”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周宝兴说,如果判决书对财产部分判词不明、判项不清,会给执行工作带来很大不便,不仅财产难以分配,还增加了当事人诉累,浪费了司法资源,延长执行时长,严重影响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为此,该院从源头入手,严把执行案件“入口关”,将“一审”放在“十步法”中的第一步。“一审”即执行立案后,对案件进行严格审查,主要审查案件执行依据是否生效、执行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案件信息录入是否准确无误等,确保判项清晰、标的清晰、份额清晰。

该院执行局局长周宝兴又做了进一步解释说明,承办人拿到案件后,首先要做的就是‘一审’,审查案件是否清晰,比如判决书生效不等于判项生效,很多有关财产的判项都是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履行完毕,有的申请人判决书一生效就要求执行,可往往履行期还没到,发现这类问题后,就需要承办人给申请人释法明理。再比如,如果案件信息录入有误、不详细、不完整,不但无法进行线上网络查控,而且执行手段和措施都无法实施,影响案件进度。

通过严格的“一审”,既确保了执行立案的准确无误,同时也是对诉讼案件的一次倒查纠错。

“三查”确保“无死角”

查人找物是执行工作的首要任务,找不到人、发现不了财产,执行工作必然陷入僵局,后续工作无从谈起。

“十步法”中的“三查”就是检验案件执行过程中查人找物的执行措施是否用尽用全、全面到位。一查是否通过线上总对总、点对点系统进行查询,线下前往不动产所在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住所地等进行实地调查;二查是否做到查询财产不留死角;三查是否将查询后的财产合法处置到位。

借助执行改革,该院成立了集约管理团队,对执行辅助事务进行集约化管理。在这里,能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迅速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电话告知被执行人如果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将向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如果继续抗拒执行,将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财产查控工作非常繁琐复杂,而集约管理团队通过聚焦“一查”中的网络查控,可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反馈,真正解放了执行干警的双手和大脑,让执行干警能集中精力、穷尽措施进行线下查控,做到查询财产不留死角。“一查和二查都是强化财产查控力度,三查是聚焦财产处置,做好财产处置工作,对于提升涉案财产变现能力,提高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周宝兴说。

河南某建筑公司拖欠焦作某沥青拌合公司材料款400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集约管理团队第一时间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查询、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就在执行干警对冻结款项进行现场划拨时,被执行人火急火燎地打来电话,称已将材料款全额支付给了申请人。核实后,执行干警停止了强制措施,案件顺利执结。

在该案中,“三查”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

除了对财产进行查控、处置外,集约管理团队还提前对财产进行线上分析。张波说:“根据马村区法院执行案件标的普遍较小的特点,我们不以标的大小为依据,而是以已控制财产和可处置财产为标准,来进行繁简分流,有足额财产的案件交由快速执行团队办理,需要进一步查找财产的交由专业化团队办理,大大提高了案件的办理效率。”

“六问”实现“全公开”

该院聚焦执行过程中的六个重要环节开展“六问”,既是一次全方位的案件“体检”,又是对案件的一次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确保执行程序公开公正、阳光透明。

“一问”是否立案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二问”是否在7日内联系申请人、被执行人,并为双方制作询问笔录;“三问”是否在10日内将执行到位的执行案款发放给申请人;“四问”是否对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申请人进行终本约谈;“五问”是否做到执行全流程公开(引导申请登录阳光执行小程序、将执行全过程录入智慧执行系统);“六问”是否在结案15日内卷宗归档。

“这‘六问’中有些涉及到别的部门,像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送达是由立案部门集中送达的,案款的发放由财务部门负责,这些都是容易被承办人忽视的地方,通过‘六问’,提醒承办人扩大关注范围,和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全方位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张波说。

通过“六问”不但促进执行全面公开,而且最大限度挤压滥用执行权空间,督促承办人规范司法行为。

为了确保“十步法”真正发挥作用、落地见效,该院执行局专门制作了审查表,要求承办人对照审查内容签字确认,并做到表格附案,真正做到建章立制、倒逼责任落实。

如今,在该院诉讼服务大厅,“十步法”的动漫宣传片滚动播放,告知当事人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在执行指挥中心,“十步法”跃然墙上,既上墙更入心;在执行干警办公桌上,“十步法”更是摆放在显著位置,时刻提醒承办人规范执行。

“十步法”运行半年来,该院迅速扭转落后被动局面,执行事项办理用时大大缩短,集约查控提速明显,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得到大幅提升。下一步,马村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力度,用好用实“十步法”,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实现改革与执行质效双促进、双提升,切实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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