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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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停歇,焦作马村区法院执行局新年“第一拘”

发布时间:2023-02-13 16:30:48


近日,马村区法院依法对一起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案件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这也是马村区法院开年“第一拘”,打响了执行“兔年征战”第一枪。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系朋友关系,张某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为由在刘某某处借款349000元,双方约定月息2分。后张某某仅偿还刘某某本金18000元,利息支付到2020年6月,之后未偿还本金,也未支付利息。后刘某某多次找张某某要求其偿还该款项,张某某均以种种理由予以推托,双方形成纠纷。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刘某某将张某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作出调解,调解张某某于2021年6月30日前归还刘某某借款350000元。案件生效后,张某某拒不履行,刘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经对张某某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中有8788元存款可供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该笔存款冻结并扣划支付给刘某某。因张某某长期躲避执行,无法找到其踪迹,且经线上线下查询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刘某某亦无法提供张某某的财产线索,故案件暂时终本。2022年,刘某某以张某某涉嫌隐匿财产为由再次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根据刘某某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将张某某名下45179.83元存款冻结划拨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春节后,刘某某发现了张某某的行踪并联系执行法官,法官立即行动将张某某带至法院询问相关情况,要求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仍不履行。鉴于张某某的拒执行为,本院对张某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交公安机关执行,恰逢正月十六元宵节,张某某只能在拘留所中过节了。

新的一年,马村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履职尽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强的使命感,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不断推动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兑现司法为民承诺,维护法律权威尊严。

责任编辑:时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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