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有力推动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受到老百姓广泛好评。”“全市法庭定位精准、特色鲜明,让家长里短变成‘家不长理不短’。”……观摩了人民法庭后,人大代表纷纷点赞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
2月17日,焦作中院举行人民法庭集中观摩活动。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副主席、民盟焦作市委会主委霍晓丽应邀参加活动。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勇,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沙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玉军,三级高级法官杨晓平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全市部分人民法庭实地查看、观摩调研。

观摩调研组先后到修武县法院郇封法庭、武陟县法院沁南法庭、温县法院祥云法庭、孟州市法院西虢法庭、沁阳市法院王曲法庭、博爱县法院孝敬法庭进行观摩。实地查看各法庭审判及安保装备配备、智慧法庭建设、网上诉讼、便民利民服务等情况,深入了解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参与社会治理、营商环境营造、普法宣传等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期间,王波认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并对人民法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她强调,要理清工作思路,让人民法庭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要做好人民法庭试点工作,梳理适合法庭办理的案由或案件类型,借助党委政府等力量真正化解基层矛盾,推动诉源治理。要打造具有焦作特色的人民法庭,推动人民法庭党建品牌建设,指导人民法庭党建工作与业务深度融合,让党建品牌有实质、有内容。要加强人民法庭典型案例宣传,通过“小案件”发挥“大道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完善人民法庭考核机制,通过增加考核占比、设立激励机制等方式,调动法庭工作积极性,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近年来,焦作中院党组十分重视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在省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人民法庭工作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以“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为核心,将人民法庭建设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同频共振,聚焦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路径,发挥司法服务的前沿阵地和纽带桥梁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贡献力量。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博爱县法院许良法庭、温县法院北冷法庭、孟州市法院南庄法庭被命名为全省首批5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结合焦作特色,指导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焦作品牌,推动全市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2023年,力争创建一家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在已创3家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基础上,再创2家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同时,深挖特色亮点,打造2-3家特色旅游法庭、专业化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