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清理执行积案任务,促进执行工作良好开展,4月21日,焦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清理执行积案会议。会上,焦作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志峰对下一步执行工作作作出具体部署。
一是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和重点案件全部执结。坚决依法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全市法院要在4月底前不折不扣地完成这项任务。对于重点案件要落实好领导包案,采取执行救助等多种方式想方设法结案,市中院将对这些案件抓紧督促,并定期公布排名情况。
二是挂牌督办案件在4月底前全部执结。省法院对我市3起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目前这些案件基本得到解决。3月份,市中院对全市63起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目前剩余6件,要求各法院务必在4月底前将督办案件全部执结。
三是狠抓涉执信访工作,切实降低案件信访率。今年以来,我市涉及执行案件的信访案件有明显抬头趋势,信访率在全省高居不下。赵志峰局长指出,目前的信形势作说明了我们执行工作存在:执行效率低、与当事人沟通不够、执行力度小、结案质量不高等问题。要求各法院要设定专人负责信访案件,建立信访台帐并认真查找当事人信访原因,对于有条件执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无执行条件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解释工作。他强调信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也是各法院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四是对已经报结的案件开展回头看。要求各法院要坚决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中的要求和结案标准,对于各法院已经报结的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一要逐案检查,不留死角,要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查看财产调查措施是否按照要求用足,卷宗材料是否完备齐全。
五是对无财产案件抓紧清理。《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认定和结案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只有在积极采取法律赋予的调查手段、穷尽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相关调查措施后,才可以将有关案件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 件,各法院要抓住此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契机,把这些案件扎实做好查证取证工作,处理这一批案件。
六是切实提高新收执行案件的执行效率。对于新收执行案件,各法院要做到快立、快执、快结,切实提高执行效率。一是要严格执行办案期限,树立超期就是违法的观念,严格控制延期案件的审批。二是要均衡分案,防止案件沉淀于少数人手中,案件分配不合理的现象。三是要防止消极执行,久执不结,坚决避免新的积案的产生。四是要严格结案标准。
七是做好执行信息录入工作对于执行信息录入工作,各法院要高度重视,局长亲自抓,内勤要认真负责,办案人员要学会录入的方法,认真及时填写执行日志。各基层法院对照每月司法统计数据做到统一,务必使录入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