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快速发展,游戏玩家之间买卖虚拟游戏币较为普遍,而其中的法律风险也日益凸显。近日,马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因售卖虚拟游戏币引发的诈骗案,应引起广大游戏爱好者警惕。
游戏爱好者马某为偿还个人债务,利用《大话西游2经典版》游戏漏洞,先用VPN(虚拟专用网络)更改游戏登录电脑的IP地址,造成游戏账号异地登录的假象,再将《大话西游2》虚拟游戏币卖给被害人梁某。交易完成后,马某在梁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游戏官方虚构事实并维权,申诉自己的游戏账号被盗,通过游戏官方将出售给梁某的游戏币追回。利用上述手段,马某共计诈骗梁某8430元,所得赃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梁某发现后随即报警,马某主动投案自首,退还赃款8430元,并取得梁某谅解。公诉机关以马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虚拟游戏币已成为一种可以交易的现实化的商品,系法律所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一部分。该案中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虚拟游戏币虽然属于虚拟财产,但同样凝结了游戏玩家的劳动成果,具有独立的财产价值,是可以交易的现实化的商品,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以身试法,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