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以网络交友为由诈骗钱财的案件。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与该案被害人聊了四个月的“女友”竟然是名大叔。
2022年10月,王某的母亲让朋友秦某帮其儿子介绍对象,秦某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又不想在王某母亲面前失了“面子”,就把自己的微信名修改为“小樱”,冒充秦某介绍的对象与王某加为好友,把自己包装成一个经营服装店的女老板。经过一段时间聊天,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在聊天过程中,秦某感觉到王某性格单纯、直率,就编造出自己的服装店装修需要资金的谎话,王某毫不犹豫就给秦某转了一笔钱,让“女友”用于装修。尝到甜头的秦某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在短短的4个月的时间里,秦某就以服装店进货、改装门面店门头、装修和还账等各种理由,诈骗王某7万余元。其间,王某也多次邀请“女友”吃饭、看电影,秦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 一次,王某在给“女友”转账大额资金时,发现秦某的名字与“女友”自称的名字不符,就质问“女友”,并称将向公安机关报警。秦某眼看事情即将暴露,只好向王某坦白了事情的经过,承诺会尽快还款。可约定时间已过,秦某并未还款,王某遂向公安机关报警。今年2月,秦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山阳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决被告人秦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王某人民币7万余元。
该案利用网络交友软件先与被害人结识,获取一定信任或增进感情后,进而骗取财物。被告人抓住了对方着急恋爱的特点,通过网络聊天培养感情,逐渐获取了被害人的信任,让被害人放下心中防备,确认恋爱关系后,以各种理由索要财物。在此,法官提醒大家,通过交友软件结交陌生人的过程中,要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言语不轻信、信息不透露、消费不冲动,转账投资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