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借条不小心丢了,借款人还赖账,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吗?且看解放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基本案情:2022年2月汪某向花某出具借条载明今借花某6万元,2022年10月30日还清,借款到期后汪某未偿还欠款,因借条原件丢失,花某持借条复印件,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6万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花某虽未能提交借条原件,但提供了借条复印件接处警登记表,电话录音等证据予以证明,其提交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并达到高度盖然性的程度,能够证明花某向汪某出借款项的事实。对花某主张汪某返还借款本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在出借款项时尽量通过转账进行交付,若借条原件不慎丢失应尽早报案,并通过微信、短信录音等方式保留相关凭证,不要因一时疏忽或碍于情面而忽视证据的留存,避免因证据不足承担败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