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泼好动是孩子的天性。因此,学生在校期间,因意外受伤引发的侵权纠纷时有发生。近日,沁阳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校园内因同学误伤而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原告小张和被告小梁均系沁阳市某小学学生。今年3月的一天,被告小梁从教学楼下楼时,甩动手中的保温杯,不慎击伤正经过此地的小张的额头,造成小张额部软组织挫裂深及骨质。小张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缝合20针。后经复查,伤口缝合处出现增生和凹陷,后续还需面部除疤治疗。赔偿事宜经学校和派出所多次调解,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小张父母便诉至法院,要求小梁及其家长赔偿各项损失20659.18元。
法院调解: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而且他们正处于学习、成长的关键时期,加之孩子生性活泼,该案的发生也系过失所致,如果就案办案、简单审判不利于双方矛盾化解。庭审前,王曲法庭庭长陈娇娇组织双方家长进行调解,从情理、法理以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角度对案情进行剖析,对涉事家长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耐心地解答,劝导双方家长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梁向小张当面道歉,并当场履行赔偿款14000元。
法官说法:校园侵权事件不仅给学生自身造成伤害,还给各自的家庭带来痛苦。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尽到监护的责任,增强孩子的自身保护意识;学校作为教育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家庭、学校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减少和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让校园成为呵护学生健康成长的摇篮、安心学习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