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温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行政协调化解纠纷的有效途径,化解了大批疑难案件,促进了官民关系的改善。
在处理涉及宅基地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等行政裁决含有第三人的行政争议案件中,该院积极运用行政协调手段,坚持灵活、高效的原则,围绕原告和第三人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协调,消除了行政相对人的抵触情绪,拓宽了化解“官民”矛盾渠道,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审理原告樊某不服祥云镇政府处理一案中,庭审调解中由于审判人员辨法析理透彻,将这起困扰政府16年、官司打了两代的案件圆满解决,原告主动提出撤诉,最后原告与第三人言和,息诉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