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焦作中院审监一庭联合省焦南监狱和市检察院到孟州市谷旦镇司法所对一起假释案件进行现场听证。

罪犯王某因犯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省焦南监狱今年8月提出对该犯假释的建议书,审监一庭在办理该案中,充分审查该犯犯罪情节、危害程度、一贯表现、以及该犯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同时邀请社区代表、社区评估人员、基层组织代表等参加听证会,听取意见,保证罪犯假释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审监一庭对于罪犯适用假释时严格把握罪犯“确有悔改表现”适用条件,充分考虑其再犯罪危险程度和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