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高度统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