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动手指为赌博平台提供资金结算,就能获取返点殊不知这个“钱多事少”的“好工作”却涉及犯罪了。中站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在2020年4月至5月一个多月时间里,被告人李某伙同张某(已判决)谢某(已判决)三人通过交纳5万元保证金,获得某赌博软件代理充值权限,参与开设网络赌场犯罪,赌博平台按充值金额2%的比例给充值代理返点。三人犯罪所得返点一半归李某三人所有,另一半归其上线。在此期间三人在张某家中帮助赌博人员充值共计1964120元,获取平台返点39282元。向上线交纳充值数额1%返利后三人共获得赃款19641元,李某个人分得赃款约6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网络赌博平台仍伙同他人担任该平台代理,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开设赌场共同犯罪中,李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上,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没收被告人李某违法所得6200元上缴国库。
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妄图借助网络的隐蔽性逃避法律制裁。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赌博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网络赌博开设赌场的行为更会受到严惩,切勿在法网边缘试探
因利益熏心而做出违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