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琐事划伤妻子脸触犯刑律判刑一年
作者:武陟县法院 位青杰 发布时间:2009-10-19 10:29:31
夫妻俩为了一点家庭琐事争吵,丈夫竟然用刮胡刀片将妻子的脸划伤,近日,丈夫郭某以故意伤害罪被武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5月10日深夜,武陟县西陶镇某村村民郭某喝过酒回到家,刚一进门就遭到妻子的责骂,原本在生意上刚赔了不少钱的郭某顿时火冒三丈,开始和妻子争吵。在争吵过程中,郭某揪住妻子的头发将其按在地上,用刮胡刀将其脸部划伤两处,妻子连夜跑回了娘家。随后妻子的伤口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武陟县公安局依法将郭某刑事拘留。日前,武陟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年。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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