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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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跑路”!剩下的培训费咋办……

发布时间:2023-10-07 08:53:14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普遍存在于教育培训行业有些培训机构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闭店歇业跑路成为不少机构面对经营状况不善做出的权宜之计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请看沁阳市法院审理的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王某经营了一家亲子园主要提供早教课20227月魏某在王某的亲子园给外孙报名早教课约定一年期399948节课赠送2节体验课有效期至202393可是魏某外孙才上了7节课王某的亲子园就关门了魏某想协商退费事宜却始终联系不上王某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没有办学许可证没有营业执照其与原告的教育培训合同违反了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157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依法判决王某返还魏某教育培训费3416消费者在购买教育产品时应选择安全可靠的培训模式尽量选择正规可查的连锁培训机构认真审查培训机构的教育资质和经营状况避免出现教育机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

责任编辑:时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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