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11月29日下午,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波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年近九旬的孙大爷的养老问题被解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孙大爷育有三子三女,均成家。子女们约定老人的赡养问题由6个孩子轮流照顾,养老生活费由弟兄三人平摊。但从2020年1月起,孙大爷的长子、三子不再给付生活费,孙大爷住院看病期间的医疗费也没有承担,孙大爷迫不得已诉至法院,要求长子、三子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该案经武陟县法院一审判决后,孙大爷长子、三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详细了解案情后,王波考虑到该案系家庭纠纷,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的同时要兼顾亲情,故决定着重采取调解的方式来化解。调解过程中,王波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通过亲情感化、情感疏导、交流谈心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和心理疏导。“‘百善孝为先’,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每个老人的心愿,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你们都是至亲,要涵养文明家风,互谅互让、互帮互助,尽到做子女的本分,珍惜与老人相处的时光。”王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
最终,在王波和家事法官的真情引导和耐心调解下,子女们彼此解开了心结,就赡养方式、赡养费用、医疗费用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欠下的赡养和医疗费用。至此,这场亲情风波圆满化解。子女们纷纷表示,以后一定会尽心尽力尽责,让老父亲可以幸福快乐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