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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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焦作市一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18:25:15


(2024)豫08破申1


经债权人焦作市中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债务人焦作市一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同意,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0803212号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将焦作市一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移送破产审查,本院经审查拟受理焦作市一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之规定,公开选任本案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焦作市一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二庆,注册资本300万元,住所地: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事处小尚村东。成立于200969日,经营范围为:劳务服务,设备租赁、货物装卸、搬运(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财产查询反馈显示,焦作市一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名下无车辆、无房产、无其他财产。

二、申报条件

(一)已编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焦作地区二级以上破产管理人;

(二)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况。

(三)截至报名时,一级中介机构有超四件(含四件)一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的不得申报;二级中介机构有超两件(含两件)一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时间

截止至2024423日上午1000

四、申报方式

中介机构应当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书两份。申报书应当

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中介机构的规模、业务团队、业绩介绍;

(二)社会中介机构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情况、团队负

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三)拟派出团队常驻人员的执业证号、执业经历、业绩和联系方式;

(四)在办破产案件情况;

(五)符合申报条件的诚信承诺书。

五、特别说明

依据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对债务人财产的查控反馈情况,担任本案管理人可能存在无法获得管理人报酬的风险,报名参加则视为自愿承担无法获得报酬的风险。

六、选任规则

1.本案将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

2.如参与报名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只有一家,本院将直接指定报名机构担任管理人;

3.如无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报名,将由焦作市管理人协会向本院推荐一家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

七、其他

本方案由本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特此公告。

焦作市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16


联系人:王永乐

联系电话:0391-3386437

通讯地址: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3601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责任编辑:时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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