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减刑假释公示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刑罚执行机关河南省焦南监狱报请罪犯张忠臣、王晓军等164人减刑假释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4 10:41:05


2024)豫08刑更公示字0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河南省焦南监狱报请对罪犯张忠臣、王晓军、杨伦伦等164人减刑假释案件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514日至518日。如对罪犯减刑假释情况有投诉意见,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意见反馈方式:1、书面投诉意见邮寄至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地址: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东段3601号,邮编454002);2、投诉意见电话:0391-3386134

投诉意见须知:1、投诉材料需附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投诉人以电话方式进行投诉的,应于电话投诉后三日内向本院提供相应书面投诉材料;2、投诉人应如实反映与案件审理有关情况,并提供证据或线索,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进行诬告陷害,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公示表

             



责任编辑:时宜晨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