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豫 08 破申 14 号
经债权人焦作解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路支行 同意,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802执恢173 号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将焦作市泰源商贸有限公司移送破产审 查,本院经审查拟受理焦作市泰源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 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 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之规定,公开选任本案管理人, 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焦作市泰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玉霞,注册资本 800 万元,住所地:焦作市白鸽宾馆 609 室。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13 日,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电料、化工产品等。河南 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财产查询反馈显示:焦作市泰源商贸有 限公司名下无房产、无土地,土地系租赁他人,无银行存款,无 车辆等财产。
二、申报条件
(一)已编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破产管理 人名册》中的焦作地区二级以上破产管理人;
(二)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 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 人的情况。
(三)截至报名时,一级中介机构有超四件(含四件)一年 以上未结破产案件的不得申报;二级中介机构有超两件(含两件) 一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时间
截止至2024年5月29日上午10:00。
四、申报方式
中介机构应当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书壹份。申报书应当 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中介机构的规模、业务团队、业绩介绍;
(二)社会中介机构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情况、团队负 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三)拟派出团队常驻人员的执业证号、执业经历、业绩和 联系方式;
(四)在办破产案件情况;
(五)符合申报条件的诚信承诺书。 依据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对债务人财产的查控反 馈情况,担任本案管理人可能存在无法获得管理人报酬的风险, 报名参加则视为自愿承担无法获得报酬的风险。
五、选任规则
1.本案将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
2.如参与报名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只有一家,本院将直接指 定报名机构担任管理人;
3.如无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报名,将由焦作市管理人协会向 本院推荐一家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
六、其他
本方案由本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 我院联系。
特此公告。
焦作市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申慧洁
联系电话:0391-3386438
通讯地址: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3601号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