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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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设备买卖起纠纷 高效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4-07-09 08:13:10


        近日,温县法院受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通过法官摆事实讲法理明道理,纠纷被及时高效调解,取得了不伤和气、时效快、成本低的良好效果。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A公司以32万元的价格购买B公司一套冷轧机设备。然而,A公司在接收到设备后,认为设备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要求退还货款。协商无果后,A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让B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货款20万元,赔偿因设备不合格造成的损失1万元。B公司则认为A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货款,遂提起反诉。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涉案公司均为企业,若是简单“机械司法”,一判了之,后续可能再衍生出执行方面问题。为此,法官多次赶赴现场勘验涉案设备,积极与双方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双方诉求。A公司认为,B公司提供的冷轧机设备达不到公司实现订购设备合同的目的,B公司也没有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面对A公司的说辞,B公司要求对机器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鉴定。法官耐心做双方工作:“一旦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意味着高昂的鉴定费用,对双方企业来说都是不小的压力与负担,还会付出更多的时间成本。”
      针对问题症结,法官多次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剖析利弊,希望能各退一步,尽早化解僵局,双方也逐渐意识到僵持下去损失只会越来越大。最终,双方自愿解除买卖合同,B公司返还A公司货款,A公司将设备返还给B公司。至此,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责任编辑:时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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