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站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债务的调解协议,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之间的互谅共赢。
基本案情
原、被告双方均为企业,被告公司因承接的工程项目向原告公司采购铝型材,与原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并约定结算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原告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公司供货。经双方对账,截至2024年2月底,被告公司尚欠货款114万余元。原告公司多次催促被告公司支付货款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等共计125万余元。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法院调解
接案后,法官查阅卷宗材料,根据原告公司提供的合同及对账单等证据,发现原、被告之间的纠纷事实清楚,证据也较为充分。考虑到该案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法官立即联系原、被告协商处理,对被告公司释法明理,说明拒不履行债务可能对企业带来的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法官,我不是不想支付货款,确实是资金周转困难。现在我抓紧生产赶单,拿到了合同款我马上还钱。”被告公司负责人说明了难处。了解到这一情况,法官认为,简单地判决、执行可能让该企业陷入困境,原告的权益也无法保障。考虑到被告公司确有履行意向以及双方是多年合作伙伴,于是,法官一边与原告公司说明情况,一边与被告公司沟通可行的还款方案。法官从巩固双方合作基础、后续拓展相关业务、考虑诉讼成本等角度出发,劝解原告公司互相谅解,共渡难关,这既能维护双方的合作基础,又能快速拿到资金。在法官耐心的引导下,原告公司做出让步,同意宽限还款时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将以分期履行的方式偿还债务,原告公司放弃利息。随后,被告公司立即偿还了第一笔欠款,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院工作齐声点赞。“法院充分替咱们企业考虑,为企业的继续发展留出了空间。”被告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