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站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债务的调解协议,依法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原、被告双方均为企业,被告公司因承接的工程项目向原告公司采购铝型材,与原告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约定结算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原告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公司供货。经双方对账,被告公司尚欠原告公司货款114万余元。原告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支付欠付的货款及违约金等共计125万余元。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民营企业发展,便立即联系原、被告协商处理。对被告公司释法明理,说明拒不履行债务可能对企业带来的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法官,我不是不想支付货款,确实是资金周转困难。现在我抓紧生产赶单,拿到了合同款我马上还钱。”被告公司负责人说。
了解到这一情况,法官认为,简单的判决、执行可能让被告公司陷入困境,原告公司的权益也无法保障。考虑到被告公司确有履行意向以及双方是多年合作伙伴,于是,法官一边与原告公司说明情况,一边与被告公司沟通可行的还款方案。法官从巩固双方合作基础、后续拓展相关业务、考虑诉讼成本等角度出发,劝解双方互相谅解。在法官耐心的引导下,原告公司做出让步,表示体谅被告公司经营不易,同意宽限还款时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以分期履行的方式偿还债务,原告公司放弃利息。随后,被告公司立即偿还了第一笔欠款,双方握手言和。“法院充分替咱们企业考虑,为企业的继续发展留出了空间。”被告公司负责人对法院的做法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