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市场主体降本增效,提升诉讼服务满意度,全市法院全面推行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即对当事人提交的立案申请,对具备必要立案材料但缺少相关辅助证明材料的,先予登记立案,并一次性告知应予补正的其他立案材料和材料中应予补正的内容瑕疵,减轻当事人立案诉累,切实做到“线上申请一次不用跑、线下申请最多跑一次”。
沁阳市法院在审理原告某物业公司诉被告刘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7月16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申请网上立案,在原告欠缺未加盖公章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和被告欠缴物业费明细单以及其他证据材料的情况下,该院立即启动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向代理人送达容缺受理事项告知书,告知该案先行受理,并要求代理人在7日内补正材料。因该案标的小,事实清楚,立案工作人员于立案当天将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审理。在速裁团队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1天时间。
孟州市法院在审理原告某投资公司诉被告马某等三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中,原告于6月10日申请网上立案,孟州市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在审查其网上立案材料时发现,原告未上传执行异议裁定书送达回证,根据上传的执行异议裁定书显示的落款时间“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推算,距离原告申请立案已超过15天时效期,立案工作人员立即向原告代理人电话核实相关情况,其明确表示忘记上传送达回证,其申请网上立案时间虽临近时效期,但并未超期申请立案。考虑到诉讼时效问题,该院立刻启动容缺受理机制,先行登记立案,同时要求原告在审理阶段提供送达回证,避免了因材料暂时不全而导致的立案延迟,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度。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容缺受理立案168件,提高了立案效率,获得群众一致好评。下一步,焦作法院将持续完善立案容缺受理机制,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效能,优化涉企案件诉讼流程,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