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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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获刑!网店店主非法套现“薅羊毛”

发布时间:2024-09-03 09:10:13


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各种优惠活动层出不穷,吸引着大量消费者积极参与。其中,“薅羊毛”现象尤为引人注目。然而,少数人为了牟利,不惜采取非法手段,触碰法律红线。近日,博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骗取优惠券及红包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被告人王某发现“京喜”平台对新用户提供优惠政策,为了从中牟利,王某利用自己及亲属、朋友的身份信息注册了多家“京喜”店铺。随后,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325个实名制手机号码,用以注册“京喜”新用户账户。接着,王某以买家身份使用这些新账户在其注册的店铺下单,通过虚构订单、虚假发货等方式制造交易假象,成功骗取了“京喜”平台的优惠券及红包等补贴款共计13324.77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还全部违法所得,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4000元。
      法官提醒
      电商平台推出的各类满减、优惠券等活动旨在激发消费者的购物热情,适度利用这些优惠无可厚非。但是,一些不法分子故意钻平台或商家漏洞,通过非法手段牟利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诚信。广大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法合规地享受优惠,切勿因小失大,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责任编辑:时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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