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这是2023年9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反复强调的一个新的重大提法。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把“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列为2024年政府工作十大任务之首。
春潮涌动,向“新”而行。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对于人民法院而言,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人间四月天,美景遍怀川。记者在焦作两级法院深入采访时欣喜地看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的创新活力,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强力推进的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处处彰显的优质高效司法保障,构成了焦作高质量发展壮美画卷的浓重一笔。
从严保护为科技创新赋能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最终目的是激励创新,激发创造活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芬如是说。
焦作法院坚持以激励创新、保护发展为导向,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及时性、便利性与实效性,及时制裁假冒商标、搭车模仿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使“云台冰菊”“当阳峪绞胎瓷”“铁棍山药”等本地知名品牌在多个案件中依法受到保护。2023年,焦作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39件,审结724件,结案率97.97%。
焦作市某农业科技公司享有“云台冰”相关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被告某电子商务公司未经原告公司授权,在其所销售的某牌菊花茶产品上突出使用“云台山冰菊”字样,而低调、隐形自己的商标,有攀附原告公司商誉的故意,且主观恶意明显,所注明的宣传语为“云台山冰菊正品官方旗舰店,河南焦作冰菊花怀菊花知里菊泡茶泡水”。原告公司住所地及“云台冰”牌菊花茶产品所用菊花的种植基地位于焦作市,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被告公司所销售商品系原告公司生产、销售的“云台冰”牌菊花茶的误认,侵害了原告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法院认定被告公司侵犯了原告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判决其下架含有“云台冰”字样的菊花茶商品,并赔偿损失。
秉持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理念,焦作法院始终坚持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傍名牌”、“搭便车”、蹭流量、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等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全力保护地区自主品牌,积极培育“创新友好”的法治环境,最大程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严厉打击为经济发展护航
“假冒商标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此次判决结果提振了公司研发产品的信心,也彰显了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某公司负责人由衷说道。
焦作市某纺织有限公司主营搓澡巾、酒店毛巾、不粘油洗碗巾等,是“豫虎”商标专有权人。2012年以来,被告人冯某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在其家中生产假冒“豫虎”牌给力搓澡巾并销售给他人。经统计,冯某柱销售给他人假冒“豫虎”牌搓澡巾总计28.4万元。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冯某柱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最终判决冯某柱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修武县法院作为焦作地区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针对恶意侵权、重复性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让侵权者付出代价。
在审理田某某等15人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中,对被告人判处4年及以下不等年份有期徒刑,处以高额罚金540万余元,5年内禁止从事行业相关业务。
在审理北京某数据公司诉河南某信息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中查明,被告及其关联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存在多次重复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
判决的背后,体现了对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司法态度和惩处力度,也给市场树立了风向标。
创新的精神需要尊重,创新的成果需要保护。近年来,焦作法院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优势,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案件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侵权打击力度,全面提升假冒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代价,让胜诉企业心无旁骛创新创造。
联动合力为解决纠纷提效
为落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焦作法院积极推动机制创新,借助多方力量,聚焦诉源治理,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
注重诉调对接,促进矛盾多元化解。大力推行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先后出台《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实施办法》《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等文件,不断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切实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市中级法院和修武县法院均成立了知识产权诉前调解中心,专设8名调解员,2023年以来,共受理调解案件413件,有效避免了更多案件进入诉讼环节。
依托府院联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注重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与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以及企业协会、商会等密切沟通协调,拓展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力。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选任专利技术调查官的通知》,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业调解,邀请市知识产权保护商会参与诉前调解,对调解员进行知识产权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保护、全流程服务、多元化解纷”工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在某知名酒店起诉某宾馆侵犯商标权一案中,权利人发现某宾馆侵犯其商标权后先行向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市场监管局受理后立即展开调查,避免了权利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延伸职能为全面保护强链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和直播带货的迅猛发展,涉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日益增多,面对新业态新模式新挑战,焦作法院依托审判职能,主动作为、延伸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双线媒体宣传、常态化开展“法官走访企业”和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等活动,向企业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
在一次常态化“法官走访企业”活动中,市中级法院民三庭法官向我市电商企业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以引起企业负责人的重视。原告某服装原创设计团队拍摄了涉案系列摄影作品,并通过自己的淘宝店铺公开发表,用来宣传、展览推广涉案摄影作品的商品。被告在未经原告授权许可和未从原告处进货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网店销售与原告同类的商品,还在商品页面使用原告拍摄的摄影作品,造成侵权。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有很多我们看似平常的做法,却都有侵权风险。”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庭长赵歆说,在部分侵权案中,经营者大多不是“知法犯法”,而是由于法律常识不足导致的“不知法而犯法”,只有不断加大普法力度,增强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才能在全社会推动形成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随着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侵权向乡镇蔓延,小超市、个体工商户普遍成为涉诉主体,为帮助他们规避侵权风险,市中级法院和修武县法院积极转变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既重视末端保护,更注重前端普法,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送法活动,及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回答商户提出的法律问题,努力实现既能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又帮助小型商超规避经营风险的双赢局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焦作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衡各方利益,致力保障科技创新,让更多创新成果通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更大价值,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焦作新篇贡献法治力量。”李红芬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