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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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以保促调”助货款当场履行

发布时间:2024-10-16 08:26:14


“给咱中站区法院的高效和公正点赞!有了法治的护航,我们对企业未来发展更有信心了。”近日,中站区法院通过快保快调快解,圆满化解一起涉企案件,获企业点赞。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原告焦作市某公司与被告江西某公司签订《赊销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铝酸钙粉,并约定结算方式及时间等。合同签订后,原告根据合同约定向被告供货,合计货款322844.26元,之后,被告尚有272844.26元货款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考虑到该案系涉企案件,在收到原告的保全申请材料后,第一时间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在确认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后,立即制作保全裁定书并转交执行。
       “沉默”多日的被告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立刻联系承办法官,表示将尽快偿还欠款,希望法院能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解除对账户的冻结。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争议不大,且被告有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意向,法官趁热打铁,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一方面耐心给原告做工作,希望原告适当放宽还款期限,另一方面告知被告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力求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告放弃部分利息,被告于当日支付了剩余货款元,原告当场申请撤回起诉,被告账户予以解封。

责任编辑:时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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