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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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举办新《公司法》审判实务讲座

发布时间:2024-10-29 08:26:40


为深入学习和准确适用新修订的《公司法》,切实提高法院干警商事法律适用业务能力,1025日,焦作中院举办怀庆天平大讲堂——新公司法审判实务讲座,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任新峰应邀以公司法解读和审判实务为题作专题辅导。焦作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勇主持讲座。焦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战利、杜俊峰出席。

      

“新《公司法》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溯及适用?”“股东出资方式有什么新变化?”“如何构建股东出资责任的体系化和类型化思维?讲座中,任新峰围绕适用《公司法》时间效力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股东出资责任体系、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法定代表人涤除登记诉讼、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等方面进行分享,通过新旧法条对比,结合典型案例,从学理和实务层面深入浅出地对新《公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通过阐述新《公司法》在股东出资、资格确认等关键领域作出的重大调整,引导与会人员深入思考法律调整后可能产生的新问题和对法律实务的影响,拓宽了学习新视角、启发了实践新思维,给全体人员带来了一场抽丝剥茧的专业分享。

     
       刘勇表示,《公司法》的修订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大家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消化吸收,结合审判实践不折不扣落实好新《公司法》的各个条文和司法解释,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努力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集中学习,大家对新修订的《公司法》的要点和价值意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对增强业务实操能力、统一法律适用理念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长和业务骨干,焦作中院民事员额法官以及法官助理共8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责任编辑:时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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