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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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一站式”多元解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11-25 14:40:59


为及时有效解决各类纠纷,节省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推进诉调对接和多元化纠纷化解,近日,山阳区法院出台《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规则(试行)》。该规则对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再审化解的工作流程作出规定,进一步推动调解贯穿诉前、审理、再审审查全流程。

诉前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全面细致评估债务人实际履行意愿、能力和诚意,合理确定履行期限、方式和金额,促进诉前调解成功,提高债务人履行可能性。

在原告李某与被告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公司安排原告维修某小区业务,维修业务完成后,被告公司对原告的施工量和数额均没有异议,并验收合格,然而被告却未按时支付劳务报酬,原告诉至法院。在取得原告同意后,立案庭将案件转至诉前调解,调解员收案后,与被告企业进行联系,企业表示确有此事,只是资金周转困难,暂无力支付相应款项。调解员随后又与原告联系,原告表示现在经济形势不乐观,企业压力大可以理解,但维修业务已经结束两年之久,希望能尽快拿到款项。最终,经过调解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出具撤诉申请书。

除了诉前调解,再审化解也是该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在再审申请人某物业公司与被申请人崔某一、崔某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再审申请人不服原审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收到再审申请人相关材料后,立案庭一方面对原审判决进行审查,另一方面将案件同步转至诉前调解,尝试进行再审阶段的化解工作。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原审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双方争议焦点主要为某期间的物业费是否应该由业主承担。调解员拿到案件后,多次与物业公司进行联系,进行释法说理,秉着相互理解、友好往来原则,劝导物业公司尽可能与业主达成友好合作、持续服务关系,同时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向物业公司分析原审裁判思路,最终该物业公司撤回再审申请。

一站式多元解纷以强化法治保障、完善制度措施、加强服务供给为抓手,推动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优化。今年以来,山阳区法院诉前调解已成功化解纠纷1583件,调解成功率60.49%

责任编辑:时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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