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武县法院执行局在处理一起涉及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展现出令人印象深刻的“加速度”,从正式申请执行到执行完毕,仅用时12天便完成了全部执行程序,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河南某商贸公司与修武某置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修武某置业公司经催告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导致原告河南某商贸公司资金周转受阻,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河南某商贸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修武县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后,立即启动了快立快执机制。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阅案卷资料,分析研判案情,制定周密的执行计划。在与被执行人修武某置业公司取得联系后,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阐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后果的严重性,促使对方意识到自身的法律责任和社会信誉风险,从而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得益于执行团队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双方在短时间内达成了和解,被执行人按照约定全额支付了欠款及相关费用,该案得以执行完毕,及时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