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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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规范执行流程节点 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发布时间:2024-11-25 14:45:19


为进一步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有效整合司法资源、优化执行模式,助力山阳区营商环境建设,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今年年初以来,山阳区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节点规范化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在雷某与焦作市某超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经山阳区法院判决,被告焦作市某超市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退还原告雷某购物款并支付赔偿金。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雷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接到执行案件申请后,根据操作指引的要求,法院对所接收的申请材料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同时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材料,并将立案相关情况采用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案件随即流转进入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指挥中心事务集约团队专员在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启动网络四查,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并根据繁简分流标准随机分配案件承办人。

由于该案件尚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根据操作指引的规定,案件承办人立即联系焦作市某超市有限公司负责人,通过电话多次协商和实地调查走访,告知其如果不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将对其公司依法采取纳失限高等强制手段。最终焦作市某超市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款项,案件立案两天顺利执结。

感谢山阳区法院仅两天便帮我把款项执行到位。申请人雷某在收到执行款后感激地说。

下一步,山阳区法院将不断优化案件集约管理、精细管理、动态管理、智能管理,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积极探索符合法院执行工作实际的数字执行模式,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助力执行工作现代化。

责任编辑:时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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