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长期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竭力让“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不断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即日起,焦作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执行专报”栏目,集中展示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亮点、经验和成果,让我们一起看看执行干警如何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在执行路上勇毅前行。敬请关注!
为切实提高执行效率,降低执行案件数量,快速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着力提升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有效保障胜诉权益兑现,孟州市法院积极探索执前督促履行“137210”工作法。
“1”:1天内对转入或接收案件进行联系,初步甄别、督促,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系公告送达,有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紧急情况或债权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入执前督促履行程序的案件,转交执行立案。
“3”:3天内对具有督促履行潜能的案件进行细化督促,详细了解案情,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内容载明履行方案和具体时间节点;如无法履行或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转交执行立案。
“7”:7天内进行现场调查走访,询问案件细节,避免出现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情况或与案件当事人实际情况不符的状况。
“2”:2周内对于适用执前督促履行程序的案件,但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履行到位的再次督促,再次进行执行立案分流,确保案件边督促边分流,形成良性循环。
“1”:1个月为执前督促履行程序的期限上限和红线,无法督促履行到位的案件,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一个月内立案执行。
“0”:所有案件都要跟踪问效,确保案件销号清零,流转有序,不遗不漏,同时,确保每起执前督促履行到位的案件宣传转化、呈卷归档。
今年10月12日以来,该院共发放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576份,对264起案件进行执前督促,52起案件督促履行完毕、达成和解或撤回申请,督促到位金额59万余元。同时,加大对督促履行完毕案件的宣传力度,提高了执前督促履行程序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
下一步,孟州市法院将继续以“137210”工作法为抓手,持续优化执前督促履行工作流程,探索更加精细化的制度机制,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性预防和实质性化解,推动形成“执前督促履行在先,强制执行断后”的新局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