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区法院诉前调解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以善意的调解方案实现了双方共赢。
基本案情
原告某电梯设备公司与被告某饭店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双方长期合作,合同约定某饭店的电梯每年固定时间由原告进行维护保养,每年支付当年的电梯维护保养费。自2022年9月起,某饭店未及时支付电梯保养费,至今年4月,饭店共欠电梯设备公司维保费6000余元。电梯设备公司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被分流至该院诉前调解中心后,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细心梳理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到饭店并非故意拖欠维保费,而是因资金紧张,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
考虑到双方的经营状况与困难,调解员建议被告某饭店先支付部分电梯维保费,剩余部分以该饭店会员卡充值的形式支付给原告。最终,在调解员耐心劝说下,原告电梯设备公司同意了该方案,并且为了今后的继续合作,还答应减免部分金额,双方握手言和。将原本的应收款转化为具有消费价值的资源,不仅实现了资金的回收,对双方权益保护也达到了最优化。
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对涉企纠纷进行调解,达到让诉讼双方当事人省心、省时、省费用的“一快三省”效果。下一步,山阳区法院将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构建调解在先、诉讼在后、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积极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实质解决涉企纠纷,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