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对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进行询价,现就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
(二)费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
(三)执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需求
司法拍卖辅助服务目的
依托第三方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机构的专业力量,对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中所涉及的拍卖财产的视频、照片、文字、材料等资料的制作及上传、有关问题的咨询、引领查看及清点等与拍卖相关的辅助性事务。推动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和溢价率,优化资源配置,切实保障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被服务单位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服务时间
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服务重点内容
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相关要求,执行网络拍卖辅助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一)执行网络拍卖辅助职责
1.查询拍卖标的产权登记信息;
2.查询户籍及物业费、公用事业费缴纳情况;
3.查询拍卖标的涉及的工商、税务等信息;
4.实地斟察,查明拍卖标的实际占有使用状况、权利负担等:
5.制作拍卖财产的方案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
6.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
7.拍卖标的仓储、保管、运输等;
8.协助办理拍卖标的交付及产权过户、完税等手续
9.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二)执行网络拍卖辅助程序
辅助工作流程分为取得委托、尽职调查、拍前公告、拍中辅助、拍后交割、结案归档共六项,辅助机构应当根据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依照流程开展工作,确保全程服务有序衔接。
(三)执行网络拍卖辅助服务的工作要求
辅助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照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完成下列辅助工作:
1.开展标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财产现状。权属、瑕疵、税费负担等事项:
2.及时送达法律文书,按时刊登、张贴拍卖公告;
3.展示、宣传、推介、招商拍卖财产,接受咨询看样,提供 24 小时电话热线、网络在线服务;
4.协助或者指导竞买人完成网络拍卖平台注册、报名、保证金支付、竞拍等流程;
5.协助买受人办理尾款结算、税费缴纳、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物流运输等事项:
6.整理归档,上交结案报告;
7.与拍卖工作相关的其它辅助工作。
(四)辅助服务收费
辅助机构完成执行法院委托的全部辅助工作的,可以在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收取相应的辅助工作费用,由执行法院从拍卖成交款中支付。辅助工作收费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要求支付。
报名资格要求
申报机构应当是依法在中国大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含合法的分支机构)、社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从事网拍辅助工作的资质和能力
1.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核准的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需要的服务项目;
3.具有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相适应的法律、估价、会计、摄影摄像、信息技术、视频剪辑、VR拍摄及制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和固定工作人员.
4.能够按照拍卖要求收集、整理拍卖财产信息、制作视频、照片和文字描述等说明财产状况的资料,并在多渠道进行拍品的宣传。
(二)具有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软硬件设施设备
1.具有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2.设有客户服务中心,能提供线上线下免费咨询服务,真实、准确、规范回答拍卖事项有关疑问,咨询设备具备录音、录像、存储和复制等功能;
3.建有服务监管软件平台,全程记载现场勘验、线上线下咨询、引领看样、拍品交付等信息资料,可实时查询及归档保存;
4.能够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和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管理平台进行数据交换、传输。
(三)具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承担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1.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
2.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平台所属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及其分支机构;
3.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的、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的、或被人民法院执行尚未结案的;
4.因执业行为被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的,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给予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的;
5.申请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因经营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构成犯罪的;
6.在从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中被人民法院除名的,或由原被除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另成立或更名后的机构。
7.存在其他法律诉讼信息、经营风险提示的情况。
中标标准
参考公司类似服务业绩及综合服务,确定公司并签订执行网络拍卖辅助服务合同。
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从事网拍辅助工作的机构应对照申报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递交司法拍卖辅助业务申请书和承诺书(承诺书要明确是否存在不得承担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情形);
2.提供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实缴注册资本的相关材料、现有有关网络司法拍卖的规章制度和文件,以及拍辅费用收取办法及相应报价;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并附现场照片;
4.现有相关专业人员名单、社保缴纳记录及其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无被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涉民事案件、涉刑事案件的真实性声明;
6.其他能证明符合评审标准所列项目的材料。
(二)递交材料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本次询价接受现场报名。2025年3月20日17:30后不接收报价材料。
(三)报名材料递交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1014房间。咨询电话:0391-3387252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