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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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车辆报废处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6 07:20:39


根据《河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对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公务用车进行报废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辆基本信息

(一)车牌号码:豫H1115A

(二)品牌型号:桑塔纳牌SVW7182QQD

(三)登记日期:2010年12月7日

(四)行驶里程:21.3万公里

二、处置方式及要求    

(一)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处置。

(二)处置要求

公开竞价中标回收企业在完成车辆回收拆解工作后,需及时向法院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手续,以完成车辆报废处置的相关手续。

三、报名及处置流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 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有意向的竞买方可以仔细阅读本公告,了解车辆信息及处置要求。

(二)资质审核

1、有意竞买企业应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以确保车辆能够得到专业、规范的回收拆解处理。

2、需同时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企业合法经营和具备相应资质的证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现场看车

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经审核合格的竞买方可以前往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解放区站前路86号)现场查看车辆状况,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车辆实际情况。

(四)竞价提交

竞买方需将密封报价单递交至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处,报价高者中标。所有报名企业提交材料,法院不予退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

电话:0391-3387289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五、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需在现场看车时,仔细核实车辆信息,包括车辆外观、关键部件状况等。

(二)成交方需在成交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付清款项。车辆的拖运、拆解费用由成交方自行承担,成交方应及时安排车辆拖运和拆解工作,确保车辆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三)本次处置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以保证处置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391-3386260

特此公告。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时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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