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对新审判法庭院区绿化改造升级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院区绿化改造升级项目。
(二)项目概况:新审判法庭部分区域绿化项目(后院果园、长廊下、餐厅门前两侧、羽毛球场西侧、审判楼西侧等)升级改造。
(三)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16.32万元(含税)。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等相关内容;
(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价要求
报名的公司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公司优势等。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提交方式:密封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906办公室(地址: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三)联系人:何磊,电话:3386121。
五、评审标准
参考公司报价、类似业绩及综合服务,确定公司并签订合同。
六、其他说明
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虚假信息将取消资格。
附件: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绿化改造提升项目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1日
附件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
绿化改造提升项目
一、施工概况
工程地点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涉及果园、长廊下、餐厅门前两侧、羽毛球场西侧、审判楼西侧等,包含灌木、地被、乔木种植、景观石,核心目标是按要求完成绿植栽种与景观布置,保证施工质量。
二、施工准备
1. 清理场地:清除施工区域内杂物、杂草,平整土地,确保无影响种植的障碍物。
2. 苗木采购:按清单规格采购苗木需保证造型优美、无病虫害,苗木到场后及时验收。
3. 工具准备:备好种植坑挖掘工具、浇水设备、施肥工具、放线工具等。
三、苗木植被改造区域
1.果园:瓜子黄杨186平方,红叶石楠127平方,细叶麦冬265平方,白子草16平方,部分果树移栽至其它区域。
2.长廊:海桐63平方,南天竹92平方。
3.大门口北侧:红叶石楠46平方,高杆红叶石楠球10棵。
4.审判楼前水池两侧:红叶石楠35平方。
5.审判楼北侧:扶芳藤236平方。
6.审判楼西侧:红花紫薇13棵,红叶石楠83平方。
7.餐厅门前北侧:造型松1棵,红梅1棵,垂丝海棠1棵,景石1块,鼠尾草10平方,茶梅球2棵,无刺构骨球5棵,南天竹23平方,海桐27.5平方,黑色鹅卵石10.5平方。
8.餐厅前门前南侧:金桂1棵,樱花1棵,景石1块,鼠尾草10平方,茶梅2棵,无刺构骨球4棵,南天竹23平方,海桐27.5平方,黑色鹅卵石10.5平方。
9.羽毛球场西侧:樱花18棵。
10.法治馆北侧:现羽毛球场西侧高杆月季移栽至法治馆北侧。
四、经费预算
共计16.32万元。
五、施工期限
15-20天(养护期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