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焦作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审判职能,将生态司法保护工作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最周密部署守护怀川绿水青山。

为系统总结工作成效、明确工作方向、谋划和创新工作举措,在第55届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1日上午,焦作中院召开司法护航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白皮书。发布会上,焦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俊峰介绍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主要工作做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军公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焦作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2022年—2026年)》从以下六个方面系统展示了全市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的真实缩影和生动写照:
一是树牢生态文明“两山”理念,强化政治引领,夯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思想基础
近年来,全市法院始终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摆在服务大局的突出位置,深刻把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要求,紧扣焦作“北山、中川、南滩”生态禀赋,将生态司法保护融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全局。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实地调研重点生态区域,推动形成“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工作共识,把满足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扛起生态司法保护政治责任,为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二是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办理环资案件,维护人民生态环境权益和社会秩序
(一)从严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聚焦大气、水、土壤等重点生态领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2022年以来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0件,对135名被告人判处刑罚,为我市生态安全构筑坚固司法保护屏障。(二)全面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依法受理生态环境纠纷民事诉讼案件,查清环境侵权事实,准确界定侵权责任,积极支持对生态环境的合理利用,2022年以来,共审结环境资源纠纷民事案件23件,为广大群众实现环境权益提供可靠的诉讼服务和司法保障。 (三)高效化解生态环境行政纠纷。依法审理涉生态环境行政诉讼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生态环境行政秩序,积极化解行政纠纷,2022年以来,共审结生态环境行政诉讼案件61件,化解40件。截至目前,我市黄河流域干支流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主要支流沁河、丹河稳定保持Ⅱ类水质,南水北调水质稳定达Ⅱ类及以上,温县、孟州黄河湿地核心区的生态修复面积超1万亩,我市日益成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的典型城市。(四)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审判。依法支持社会组织、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2022年以来,共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件,案件办理当中,坚持公益性原则,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渠道,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综合修复治理。三是推动审判工作机制创新,延伸审判职能,构建生态环境全链条保护制度
(一)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市中院继续保留环境资源审判庭,统筹全市环资审判工作,基层法院整合、组建5个生态环境审判团队。其中,解放法院按照河南省法院统一部署集中管辖南水北调干渠沿线14县市区的一审环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修武法院设立云台山法庭,专门负责办理环境资源案件,山阳、中站、马村法院组建专门环资办案团队,集中办理生态环境诉讼案件,形成了“中院统筹、基层法院特色布局”的审判组织体系。(二)坚持恢复性司法。确立“修复优先、惩罚为辅”裁判理念,提出金钱赔偿、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等多种修复方式,对重大修复项目“回头看”,切实做好生态环境审判“后半篇文章”。近五年来,全市法院共计判处罚金、收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860余万元,其中,修武法院判决被告人承担或被告人自愿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案件数量占比达80%,恢复性司法已成为我市生态环境司法实践的鲜明特征。(三)突出智慧审判。聘请环保、水利、林业、土壤等领域专家20余名,组建环资审判智库,加强对生态环境案件当中专门科学问题的咨询、论证,确保审判活动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各基层法院充实人民陪审员生态环境专家库,充分吸纳人大代表中的生态环境专业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或咨询专家,参与生态环境案件审理,提升复杂环资案件的审判能力。四是打造生态保护司法铁军,激发新动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服务和保障能力
全市法院全力打造“生态法律专业+生态科技专业”复合型审判人才,通过专项培训、专家授课、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方式,不断加强生态司法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司法审判人员数量已达46人,在生态环境审判事业发展中快速成长,成果丰硕。孟州法院办理的买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中站法院办理的王某甲等人非法采矿案分别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河南法院首个全国生态日典型案例。全市法院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市中院环资庭、解放法院综合审判庭2个集体,7名个人获省级表彰,队伍建设呈现出异彩纷呈、阶梯发展、蓬勃向上的良性发展态势。五是打通司法与行政衔接通道,动员社会力量,创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动体系
(一)主动向市委报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十条措施》,助力我市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执行市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通知》,积极保障《焦作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焦作市“净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落地实施;积极参与《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立法和政策文件的制订、修订工作,为我市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上述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生态环境案件庭审观摩、座谈研讨,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生态环境司法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办好代表委员建议案件,配合做好人大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五年来,全市法院先后邀请、接受10批次人大代表对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进行视察和调研,对环资案件进行庭审观摩,生态环境司法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不断增强,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能力不断提升。(三)打通行政执法和司法通道。与市检察院建立常态化业务对接机制,召开联席会议、业务研讨会,共同商议业务疑难问题,凝聚履职共识;与市林业局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凝聚起林业生态保护合力;与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局分别签署《协同联动工作措施》,深化线索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六是强化司法软实力建设,发挥司法智慧,创建生态环境法治文化体系(一)增强品牌引领意识,厚植生态法治底蕴。市中院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理念符号,以“法护怀川、绿润云台”为主题,提炼出“问·川”焦作环资品牌,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司法文化辨识度;全市法院以共创、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切入点,联合当地政府、水务、林业等单位,共建成20个集生态修复、法治教育、文化展示于一体的特色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制发16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实现了司法保护与公众监督的巧妙结合。(二)走进校园、社区,夯实法治文化根基。依托法治副校长制度,先后到焦作市北清中学、外国语中学、龙源湖小学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广大学生的生态保护理念。对于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环资案件,到社区、工厂、田间地头开庭,组织群众旁听,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精心打造“焦法-案例”“焦法-微课堂”栏目,讲述焦作环保法治故事,弘扬新时代绿色发展主题。(三)定期公开发布典型案例,扩大生态环境法治辐射面。近五年来,市中院单独、联合组织3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工作职能;分3批次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以小切口推动生态环境大治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警示作用,帮助广大群众树立生态环境法治观念,增强运用法律武器同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法律意识。
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牢记和坚守司法初心,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大的责任担当、更强的历史使命,深刻认识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的期盼,为焦作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贡献新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