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对新审判法庭院区绿化养护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绿化养护服务。
(二)服务地点: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院区(人民路东段3601号)。
(三)养护面积:绿化总面积约15000㎡。
(四)养护主要内容:院区范围内绿植修剪、浇灌、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枯枝清理、苗木补植、绿地保洁等绿化养护工作。
(四)服务期限:1年(驻场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
(五)预算控制价:105000元(壹拾万伍仟元整),含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业务;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需按以下顺序装订,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递交:
1. 响应函(格式自拟,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报价总金额、服务承诺、联系方式等)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 报价单
6. 绿化养护实施方案
7.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为提高询价效率,与本项目无关的材料无需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公告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提交方式:密封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913办公室(地址: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三)联系人:李永春,电话:0391-3386135。
五、评审标准
参考公司报价、类似业绩及综合服务,确定公司并签订合同。
六、其他说明
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虚假信息将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