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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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新娘

  发布时间:2009-11-05 16:24:09


    当肖斌和晓雯走上红地毯时,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婚后不到两个月,晓雯便离家出走,不再和他生活了。“一切都是骗局!原来晓雯结婚是在骗我。”肖斌一怒之下,将晓雯告上了法庭。

  晓雯真的是骗婚吗?故事要从2007年的那场婚礼说起。

  婚礼之后,新娘离家出走

  2007年,肖斌与晓雯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0月,他们订婚时,肖斌经媒人给晓雯和其母高玉21800元作为订婚彩礼。按照当地风俗,对方回了800元。之后,肖斌又经媒人之手给了晓雯和高玉11000元的彩礼钱,这次,对方回了100元。

  2007年12月8日,天刚蒙蒙亮,武陟县三阳乡某村就传出了一阵阵欢快而喜庆的唢呐声,肖斌和晓雯今天要举行婚礼了。

  典礼仪式进行完后,看着新娘,肖斌心中暗想:“虽说家庭条件不算太好,可咱的新娘一点都不丑气”。然而,还没等肖斌从对幸福生活的憧憬中回过神,2008年3月3日,晓雯就离家出走了。

  “她是不是一开始就没打算和我结婚。”经中间人多次调解无效后,肖斌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2008年11月21日,肖斌一纸诉状将晓雯等人告上法院。他认为,既然晓雯不和自己一起生活了,就该把彩礼钱退还。

  法庭对质,揭开层层秘密

  其实,直到晓雯离开肖斌,他们都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

  “这钱应该退还给肖斌。”高玉在法庭上说,但她又称钱不是自己拿的,因此不应该由她来退钱。晓雯在谈到她和肖斌之间的婚事时说,当初都是高玉拿的主意。“和肖斌认识时我才16岁,订婚时也不过17岁,我还在职业高中上学呢。”晓雯说,1990年7月出生的她,和肖斌举行结婚典礼时,还未满18周岁。

  就在法庭审理期间,一个叫鲁城的男子出庭作证,证实钱给了高玉。鲁城和晓雯是什么关系?“晓雯和我结婚之前一直住在鲁城家,并已和鲁城生有孩子。”肖斌说,高玉是晓雯的养母,并不是亲生母亲。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晓雯和高玉返还肖斌彩礼31900元。主审该案的法官认为:晓雯和肖斌缔结婚约的过程中,晓雯与其母高玉收了肖斌的彩礼,但后来晓雯并没有与肖斌依法登记结婚,根据有关法律,彩礼应当退还。

责任编辑: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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