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检测维保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对人民路新审判法庭和站前路办公楼两个院区的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检测维保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检测维保项目。
(二)项目地点: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院区(人民路东段3601号)和办公楼院区(站前路86号)。
(三)项目概况:我院档案室(含人事档案室)、配电房、计算机机房、电池间等部位消防设备均为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共计37套(其中新院区36套、老院区1套)。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18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含税。
二、采购需求
1. 钢瓶检测:对全院37套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钢瓶进行专业检测,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 灭火剂检测与补充:对七氟丙烷灭火剂进行纯度及压力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对不合格或不足的灭火剂进行专业补充或更换。
3. 服务要求: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国家《消防器材通用技术条件》(GB50991-2014)规定要求提供服务,确保检测维保后的系统能够正常、安全运行,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及维保记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防设施维保、检测相关业务;
(三)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相关资质,或具备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专业检测、充装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需按以下顺序装订,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递交:
1. 响应函(格式自拟,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报价总金额、服务承诺、联系方式等)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消防技术服务备案证明材料或截图
5. 消防技术检测人员身份证、相关消防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6.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7. 报价单(详见附件)
8.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为提高询价效率,与本项目无关的材料无需提供。
五、响应文件提交
(一)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提交方式:密封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913办公室(地址: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三)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91-3386135。
六、评审标准
参考公司报价、类似业绩及综合服务,确定公司并签订合同。
七、其他说明
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虚假信息将取消资格。
附件: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检测维保项目报价单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