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对不起,我们警务人员不能接受当事人的吃请,更不能在执行公务期间饮酒,您的好意我们心领了。”近日,一起历时3年的执行积案被圆满解决,当面对当事人的盛情款待时,焦作中院的法警们及时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司法警察十条禁令卡”,婉言谢绝了对方的好意。
如今,焦作中院的每一位法警身上都有这一张特殊的卡片,上面简明扼要地记录了十条禁忌:严禁着警服在公共场合饮酒、去娱乐场所消费;严禁在履行职责中耍特权、耍态度、作风粗暴;严禁……违者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辞退或开除。
为什么要给自己套上“紧箍咒”呢?焦作中院法警支队队长周克杰告诉记者:“以前,我们有少数干警工作不踏实,精神状态不佳,责任意识不强,服务观念淡薄,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工作,影响司法警察的社会形象。今年5月,全省法院召开司法警察工作会议,我们以此为契机,全面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还特意制作了十条禁令警示卡,人手一份,随身携带,随时自我反省。同时我们还派专人定期走访当事人,了解警务人员的行为是否违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据统计,一个月以来,全院法警20人拒绝吃请10余次,接待上访群众200余人,安全提押犯人15名,保障开庭10次,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