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法院在当前巡回审判工作中,不断创新审判模式,灵活运用审判方式,让社会各界参与巡回审判工作,充分利用一切调解资源调解纠纷,最大限度的将取得明效。
一是将巡回审判与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利用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不易产生抵触情绪的优势,在巡回审判过程中,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个案审理,增强审判度和亲力。二是将巡回审判与民调工作相结合。对于经过基层民调组织调解未果的案件,尽可能安排到当事人所在地审判,邀请基层民调组织人员观摩案件审理。帮助基层民调组织人员丰富业务素质,提高调处纠纷能力,提升他们做好的积性。三是将巡回审判与人大代表联络相结合。在巡回审判中,邀请部分人大代表观摩庭审,把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同时听取人大代议,进一步完善巡回审判作。四是将巡回审判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将巡回审判与送法进校园、法律服务进企业等活动相结合,提前主动与有关村委会、单位联系,组织群众到现场旁听案件审理,并在庭后召开座谈会,以案讲法,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全面提升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