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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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召开第五届廉政监督员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9-11-23 14:34:02








    11月23日,焦作中院召开第五届廉政监督员座谈会,总结第四届廉政监督员活动情况,聘任第五届廉政监督员,顺利完成廉政监督员的换届工作。焦作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更生,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兰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安平,各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室全体干警以及第五届廉政监督员全体(包括7名人大代表,7名政协委员)出席了座谈会。

    会上,纪检组长王安平首先传达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聘任游吟歌等二十五人为第五届廉政监督员的通知》精神,曹更生副院长接着又向廉政监督员汇报了今年以来焦作中院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虚心征求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焦作中院常务副院长刘明当场向出席会议的廉政监督员颁发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届廉政监督员聘书。新聘任的廉政监督员纷纷表示:“要立足廉政监督员的本职,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提高监督效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为法院工作建言献策。”

    常务副院长刘明在听取监督员们的发言后表示,监督员们的意见十分中肯,十分到位,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特别是审判业务部门、干警要在充分认识司法廉政监督的重要性,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法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使法院的每一项审判活动,都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每一名干警的司法行为,都要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最后,常务副院长刘明对第五届廉政监督员提出了殷切希望:一是通过全方位了解法院的工作,有选择、有重点地对法院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有效地促进法院依法公正开展审判及其它各项工作;二是发挥代表各行各业、联系基层群众广泛的优势,及时向法院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第三要通过自己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了解,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院、信任法院、尊重法院,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促进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同时,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要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座谈会,以及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收集各位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法院开展的重大工作,举行的重大活动,取得的重大成绩,有关部门要定期或及时向各位廉政监督员进行报告和通报,以便廉政监督员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监督,对廉政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一定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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