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法院要闻

修武法院落实“五个严禁”措施严

  发布时间:2009-04-23 11:35:21


    修武法院在开展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的活动中,将三、四月份确定为贯彻执行“五个严禁”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了一次专题讲座,制定了《修武法院关于干警违反“五个严禁”的具体处罚规定》,在每个干警办公桌上放置一个“五个严禁”提示牌等,使干警们对“五个严禁”的内容人人皆知,烂熟于心,并通过在每天早上点名或集体开会时不定期抽查干警对“五个严禁”的内容进行背诵等方式,要求每名干警能够流利回答并熟练掌握,确保人人过关,人人做到“一口清”。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