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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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假期忘我工作 苦尽甘来执结一案

  发布时间:2010-01-06 13:58:30


    日前,中站区法院执行干警利用元旦假期时间,成功执结一起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而无法执结的案件。

    许某于2006年借张某10000元并约定了利息,2009年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许某未依约还款,经张某多次催要许某仍未归还。后经法院判决,许某应偿还张某本金及利息12000余元。许某未履行判决,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找许某,许某家均是大门紧锁,找不到许某,执行干警又到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许某的存款状况,均未查到。为找到许某,执行干警多次利用早上、中午、晚上的业余时间去许某家,仍未见人。经向多位邻居打听,得知许某已到外地打工,平时不在家。2010年元旦节前,执行干警考虑到许某元旦可能回家,遂决定利用假期时间去许家查看情况。元旦早上,执行干警冒着严寒于凌晨5点即赶到许某家,在许某家门口一直蹲守了5个小时仍未见其踪影。元月2日早上5点,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许家,又是一次漫长的蹲守,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9点多钟许某出门倒垃圾时被执行干警逮了个正着。看到执行干警牺牲休假加班工作,许某不停地说:“我昨天晚上才刚刚到家,没想到今天早上就被你们发现了!我真服了你们了!”后来,许某对拒不还款的行为承认了错误,并表示现在手头的钱还不是很足,愿和申请人协商处理。

    看到执行干警牺牲节假日加班工作,申请人张某也被深深地感动了,主动将本案利息全部放弃,许某随后将10000元钱交给张某,案件至此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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